读者须知
读者须知
时间:2015年09月06日 09:10    作者:     点击:

    1、全院教职员工、学生由学校有关部门提供名单,在图书馆管理系统注册后,即具有图书馆读者身份,成为图书馆服务对象。所有师生均可以多种方式使用图书馆的图书、期刊、电子资源、空间资源。

    2、校内师生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(或者借阅证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),经过门禁系统或门卫检查登记后方可入馆。校园一卡通或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

    3、外单位人员联系工作、参观访问,须携带介绍信或身份证明,经门卫核实,然后由相关部门安排接待。

    4、请讲究文明礼貌,注意衣冠整洁。穿拖鞋、背心和酗酒等,谢绝入馆。

    5、请保持安静。请勿在馆内喧哗或闲谈。携带手机的读者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档,接听手机请到室外。

    6、请爱护图书馆公共财物、设施,凡盗窃、损坏书刊(剪、撕、涂、画等),以及破坏公共财物者,按学院以及图书馆相关规定进行赔偿、处理。

    7、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,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、用火。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馆。违者按学校安全防火规定处理。

    8、讲究文明礼貌,提倡文明用语,自觉维护公共秩序,不得以各种物品抢占阅览座位,所有读者有权将他人占位物品挪开并使用该座位。

    9、出现停电等突发事件,请听从工作人员指挥,有序出馆。

    10、本馆实行“一站式”管理,请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,以免丢失。

    11、自觉遵守并支持协助本馆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馆内规章制度,文明借阅,对违犯上述规定者,除批评教育外,对造成一定不良影响及后果者,按有关规章制度将给予相应处罚,严重者通知学院有关单位共同处理,并建议学校给予行政处分。